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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政府职能定位

2016-04-27 11:47:05 来源: 作者: 【 】 浏览:1671次 评论:0

  发达国家能够在世界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中保持强势地位,与其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有着紧密的关系。如美国的电影业和传媒业、日本的动漫产业、韩国的网络游戏业、德法的出版业、英国的音乐产业都是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典范。

  政策支持体系完善

  发达国家政府十分重视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扶持,通过信贷、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美国政府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政策环境。在财政支持文化产业方面,美国联邦政府设立专用款项,定期拨付给各个独立机构,扶持文化产业发展,联邦政府对各种较重要的公共文化组织每年预算高达20亿美元。在税收优惠方面,对那些投资或捐赠文化产业发展的私人或企业,政府将减免部分税务。为了扶持知识产权业的发展,美国政府给予美国的软件企业“永久性研发税优惠”。英国为加强对文化产业的统筹管理,按照“大文化”的概念改革政府文化管理机构,成立文化传媒体育部统一管理文化产业,在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方面加强机制建设,制定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法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文化例外”原则,强调政府必须对文化产业实行特殊照顾。法国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极大,通过设立文化产业信贷、文化合同制等直接资助方式,鼓励财政机构和金融机构投资文化产业,每年用于文化产业的支出比例很高。2012年法国的文化预算总额为106.2亿美元,比2011年有所提升,在欧债危机影响下仍然增加支出,凸显法国对文化产业的战略定位。

  韩国于1998年确定“文化立国”战略,先后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五年计划》《文化韩国21世纪设想》等战略规划,并于2009年组建韩国文化振兴院,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发展,致力于打造21世纪文化大国和知识经济强国。日本在20世纪末也提出“文化立国”战略,于2007年5月正式通过《日本文化产业战略》,将文化产业置于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高度,成为日本文化产业的纲领性文件。日本政府建立了文化产品开发投资联盟体系,并且大力支持文化企业的证券和债券发行。日本还由财政出资建立“产业海外展开基金”,助推文化产业进行海外市场扩张。

  法律保障体系健全

  发达国家大多依靠法律手段管理和规范文化产业,普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美国政府调控文化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就在于建立完善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体系。为了维护文化产业从业者的权益,鼓励文化创新和知识产权开发,美国政府在1976年《版权法》的基础上及时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法规,如《版权保护期限延长法》《数字千年版权法》《电子盗版禁止法》《防止数字化侵权及强化版权赔偿法》《表演权法案》等,时至今日,美国已经建立起以《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为主的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为美国占领世界知识产权高地、巩固文化产业霸主地位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日、韩等国根据“文化立国”战略,相继出台《文化政策基本法》《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完善或制定了《著作权法》《文化产品创造、保护及活用促进基本法》《电影振兴法》《演出法》《广播法》《出版与印刷振兴法》《网络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法》等,营造了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人才培养与引进措施有效

  文化产业作为智力型、知识型产业,人才是其发展的关键要素。发达国家普遍重视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扶持文化产业人才培育。

  美国创办一系列的培训机构培养文化人才,重点加强影视制作、电脑软件设计、图书出版、媒介经营以及技术管理、文化金融法律服务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美国还通过制定优惠的人才政策,对文化人才开启绿灯,广泛吸引世界优秀文化人才在美国发展。英国政府制定了长期、系统的文化创意人才培养规划,比如在1999年就开始实施“创造性的伙伴关系”的文化项目,由政府职能部门制定方案,促成文化机构、文化企业与学校的合作,为青少年学生提供影视制作、时装设计等方面的培训,造就了大批文化产业的潜在人才。2008年,为实施“创意英国”战略,文化传媒体育部发布了“新经济下创意英国的新人才”战略报告。从2013年3月起,英国又启动了一项为期两年的“创意产业就业计划”,促进文化创意人才培养。

  韩国政府注重完善人才管理系统,专门建设了文化产业专门人才库和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委员会,来负责制定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方案。此外,韩国还在高校设立文化产业研究机构和相关专业,加强文化艺术学科实用性教育,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文化产业相关人才。

  文化产业与科技创新紧密融合

  自20世纪80年代起,欧美等发达国家就开始了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讨论,政府也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尝试。

  美国政府强调科技与文化融合,文化产业发展始终和科技创新紧密结合。美国实施的信息高速公路战略(NII战略)、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GII计划)、下一代网络计划(NGI计划)等,对于推动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美国电影工业发展到“乔布斯现象”,无不说明美国注重文化创新和科技创新的结合,注重创意产业的转化。正因如此,美国的“软实力”和“硬实力”有了良好的结合,其文化产业才具备了向全世界扩张的能力。英国政府在2009年发布了《数字英国》报告,确定了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基调,加快推进新媒体、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力图打造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日本动漫产业是伴随着电脑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数字化手段的高速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动漫产业小型化和网络化而发展起来的。韩国极力推动“文化与内容技术”,强调新兴技术与文化创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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